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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還記得大約五年前的一天下午,在一間咖啡店,我盯著電腦發呆許久……

      當時的我,腦袋裡有好幾個角色,彷彿都叫喊著:「寫我,寫我!」這些角色中,有的似乎藏著一個靈魂等待發掘,卻還沒發展出故事,有的已發展出故事,卻還找不到他的靈魂,更有些角色只是一連串巧妙的設定,還沒有故事也缺少靈魂。

     我想,繼續盯著電腦好像也不是個辦法,管他的,凡事總要有個起頭,就想到什麼寫什麼,當作是故事接龍吧!於是我寫下第一句:「阿忠死了。」

     這樣的開頭,對我來說好像有種文學的美感,這莫名的美感讓我不知所以地興奮起來。接下來的一整個下午,彷彿突然開啟了什麼開關,我將這些吵嚷著的角色胡亂串接,竟也拼湊出了這部電影的第一版劇情大綱。這個版本的劇情大綱,雖與後來拍攝出來的故事有很大的出入,卻也算得上建立起這個故事的基本架構。

     最初,這是兩個原本不相干的故事構想,一個是比較都會中產的搖滾樂手的故事,另一個卻是來自邊緣底層的紙紮師傅的故事,這兩個故事概念看似天差地遠,但其中卻隱約含有一個共通性:荒謬。於是我試著在這兩組故事之間,引入了另一個房屋仲介的角色,與前兩者形成一種辨證性的荒謬喜感。而這荒謬,讓我聯想起這一段話: 

    你怎能買賣天空,買賣大地呢?這種概念對我們而言是陌生的。

    我們並不擁有空氣的清新,也不擁有流水的亮麗。因此,你怎能購買它們呢? 

     這段話據說是來自十九世紀一位印地安酋長寫給當時美國總統的信,在約十年前陳芯宜導演的「誰來釣魚®」這部關於釣魚台的實驗紀錄短片,其中的拍攝概念便受到這段話的啟發。這裡面「®」的概念當然是一個重點,還記得當時我與陳芯宜在某連鎖咖啡店討論這支紀錄片的概念架構時,偶然注意到這咖啡店每個角落都可以見到這個標示著註冊商標的符號,這跟任何一方宣稱一座島嶼屬於他們的又有什麼不同呢?

    而我在寫「一席之地」這劇情大綱時,也不免回想起當年的討論,於是一個簡單的概念出現了,我想寫一個跟「地」有關的故事。一直覺得這樣的主題帶有某種基進的魅力,並且也想藉由這樣的主題,延伸出其他更基本的問題:為什麼有些人可以不斷地在土地、商品甚至其他獨立的個人身上註冊呢?那麼其他不懂得或根本沒有能力進行註冊的一般人呢?

     但大綱是一回事,劇本又是另一回事。寫大綱的時候可以不用太在乎故事的邏輯,也不用深究人物個性的一貫性,更不需擔心故事進行的節奏,簡單說就是寫爽的。而那時的我,光是想大綱就已經越想越複雜,也越想越嚴肅了。這不是個好現象。

     或許也是因為這樣「概念先行」,太想「講些什麼」了,在不久後寫出來的第一版劇本,現在看來還真有點慘不忍睹:每個角色好像都有好多廢話要跟觀眾告白,每條故事線的串接好像也徒具形式卻缺乏內涵。

     當時的我跟我自己說:先好好說一個好聽的故事吧!但說來容易,做起來卻已變得困難重重。因為長時間投入劇本的我,早已深陷其中跳不出來,瘖弱的角色口中冒出的每一句廢話,都被我當作是至理名言,自然變不出新把戲了。於是苦惱之餘,我暫時放下這個劇本,開始其他的工作。

     現在回想,這是正確的決定。也因為當時暫時離開這劇本的創作狀態,讓我之後有足夠的距離重新看待這個劇本,而我現在才有這樣的機會懷念那靈感乍現的午後。 


 (編按)為了避免還沒看過電影的人,不小心先看到那個第一版劇情大綱,失去了看電影時「意外」的樂趣,這篇「第一版劇情大綱」將在院線上映後一個禮拜再行登出,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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